黎凯武. 1998: 日月引潮力触发地震的一个证据--论邢台、河间和唐山地震的时间特性. 地震学报, 20(5): 545-551.
引用本文: 黎凯武. 1998: 日月引潮力触发地震的一个证据--论邢台、河间和唐山地震的时间特性. 地震学报, 20(5): 545-551.

日月引潮力触发地震的一个证据--论邢台、河间和唐山地震的时间特性

  • 摘要: 研究表明,中国河北省是引潮力与强震相关区: 1966年邢台地震、1967年河间地震和1976年唐山地震即均为引潮力触发的地震.本研究对这些地震发震时刻共同特性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.通过对日月半日潮水平引潮力极值时刻的计算发现,上述地震时刻与朔望大潮半日潮水平引潮力极大值时刻极为接近,隆尧6.8级、宁晋7.2级、河间6.3级地震滞后日月半日潮水平引潮力极大值时刻均仅几十分钟,而唐山7.8级大地震仅超前16 min(力的方向均为向西,与太平洋板块对华北块体挤压力方向一致),这就是它们的时间特性.这种地震的时间特性体现了这些地震的发生不是随机的,而是受日月引潮力控制、受引潮力所激发的.这是符合引潮力触发机制的,因而是引潮力触发地震的一个证据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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